北京时间7月24日消息,据国外媒体报道,社交网站Facebook周五发表声明称,自称拥有Facebook股权协议的男子持有的协议可能是“伪造的”。通常情况下,企业对于悬而未决的诉讼总是三缄其口,Facebook的言辞拒绝显得非常不同寻常。
一名名为保罗·赛格利亚(Paul D. Ceglia)的男子6月30日向纽约阿雷格尼县(Allegany County)最高法庭提交诉讼,称根据他于2003年与Facebook创始人、首席执行官马克·扎克博格(Mark Zuckerberg)签订了一份协议,从而获得对Facebook的所有权。赛格利亚在诉讼文件中声称,他于2003年4月28日与扎克博格签订了一份协议,让扎克博格为其开发一个网站。根据协议,扎克博格将得到1000美元的佣金,赛格利亚将获得产品50%的股权。赛格利亚称,协议还规定他将从2004年1月1日起每天获得1%的股权,直到网站开发完成。
Facebook周五在声明中又表示,该公司认为赛格利亚持有的可能是一份伪造协议。Facebook在声明中称,“马克已清楚的表明,塞格里亚的主张是荒谬的,我们强烈的怀疑该协议是伪造的。不过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原始协议。”Facebook还称,即便是扎克伯格签署了一份这样的协议,该协议的诉讼时效也已经过期。
Facebook在该问题上的态度显得含糊不清。该公司发言人最初曾表示:“我们认为这起案件完全是子虚乌有,我们会竭力进行辩护。”不过扎克伯格的律师丽莎·辛普森(Lisa Simpson)随后又承认,扎克伯格本人确实与塞格里亚有过一份协议,但扎克伯格是否签字目前还不能确定。扎克伯格周三则对此向美国广播公司电视台表示,他“相当确信”没有同塞格里亚签署过一分与公司股权相关的协议。
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维克多·古德伯格(Victor P. Goldberg)认为,赛格利亚对Facebook的指控很有可能无法获得赔偿。美国法律规定,对于提起侵害之诉或其反诉前六年以上之侵权损害,不得请求赔偿。他同时认为,协议本身具有特殊性,因为除了明确写出扎克博格将从赛格利亚处获得1000美金的报酬以外,没有明确其他任何报酬与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