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周五,央行发布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在刚刚过去的周末引发了轩然大波。
最严新规规定了啥?
1 根据央行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用支付账户转账,无论转入还是转出,都只能在支付账户与自己的同名银行借记账户之间操作
2 限制转账支付金额: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个人,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;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个人,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得超过10万元
3 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,以及从事信贷、融资、理财、担保、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。这意味着此前第三方支付争抢的P2P网贷资金托管业务或被禁止
有网友质疑,若对网络支付设置每日5000元额度的限制,连苹果手机都买不了。随后央行紧急作出解释,5000元限额仅针对第三方支付余额,超过5000元可以用银行卡快捷支付,不影响网友的正常网购。
意见稿一旦实施,将对数万亿市场产生影响。
这就是变相利用国家机器垄断。限制了第三方支付平台,请问银行能否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? 还有网友吐槽:第一,这种关乎民生问题的决策要通过大家的表决和意见。第二,下决策的时候记得附上哪个决策人的名字。(嘿嘿,写上名字会被口水淹死的)
阿里集团董事会主席马云在昨晚举行的阿里巴巴技术论坛上说:“有时候,打败你的不是技术,可能只是一份文件。”
小编只想说一句,支付宝偷了银行的“奶酪”